行李规定

2024-05-13旅翔微商旅

1、每名乘客只可携带一件手提小件行李及一件大型行李,大型行李应按照承运人安排放置在行李舱内。大型行李体积最大规限为56厘米x36厘米x22厘米。若乘客携带超过前述数量之行李,承运人有权要求乘客因此而购买额外行李票。具体费用职员现场判断收取,承运人有权拒绝乘客携带任何超重、超大、超长或任何承运人认为不宜摆放上车的其他物品超大、超长或任何承运人认为不宜摆放上车的其他物品。
2、根据中港澳叁地政府有关规定,乘客不准携带易燃、易爆、走私物品或任何叁地海关禁止出入境的违禁品乘车。承运人司机有权拒载携带违禁品之乘客。如乘客因携带任何违禁品导致发生任何事故,一切后果概由携带者自行承担,并承担承运人因此招致的全部经济损失。

3、乘客在每次班车停站或上、下车时,必须自行小心看管好自己的自带物品。乘客须自行承担其自带物品所有风险,除证明属于承运人责任外,其他遗失或损毁承运人均不承担。

4、乘客价值超过贵重物品或者具有特定纪念价值物品应随身携带,绝对不得放置在车辆行李舱内,放置在车辆行李舱的所有物品均作为托运行李处理。经证明属于承运人过错导致托运行李毁损、灭失时,承运人每件行李最高赔偿金额为港币500元。